四年制日間班課程分類表(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 應外系大學部四年制課程規劃表請參閱附檔。
  • 應外系大一學生不能申請抵免外文領域必修課程 [英文字彙與閱讀(一)(二)、英語口語訓練(一)(二)], 請依照課表排定時間修課。
  • 應外系大一新生若已具有相當於 CEFR B1 級 以上的英文檢定證明者, 得依規定申請免參加"入學英文分級會考",
  • 可申請之應外系大一新生屆時請依照系辦所發表單填寫後連同檢定證明寄回即可, 將由系辦公室統一彙整後向語言中心申請。
  • 另外高階英文課程系上也都已規劃好,不需要另外選課,請詳閱附檔四年制課程規劃內容
  • 若尚有問題,歡迎至系辦公室詢問!

 

 


 

學分數說明

應外系總畢業學分為 132 學分,含校訂共同必修 34 學分(國文領域 6 學分、英文領域 12 學分、通識領域 16 學分、體育 0 學分 3 學年)

本系專業必修 38 學分,專業選修需 60 學分。 **本系學生不得申請抵免、免修或修讀英文領域必修學分,英文領域課程由本系規劃授課**

專業選修認定: 含括專業選修、第二外語選修及校外實習選修。若修習外系專業課程至多承認 16 學分,第二外語部分則須符合下列備註條件。

一般外語選修課程(FG,FE) 或多修的通識課程(GE,CC)不得列入專業選修認定。

備註:

  1. 各門選修課程選修人數需 至少 10 人 方得開課。
  2. 各類選修課程將視每學期排課及教師授課情況有所調整。
  3. 第二外語選修課程:只能選擇一種第二外語選讀,且必需依序修滿四學期至少 8 學分才能取得學分認可。第二外語學分認可上限為 10 學分。
  4. 修讀第二種以上之第二外語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內。
  5. 實務專題鐘點計算為每位學生以 0.25 鐘點計算, 每位教師最多指導 1 組同學為原則(4-6 位)。
  6. 英語能力評量課程通過標準請參閱『應用外語系學生英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