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數說明
**本系學生 不得 申請抵免、免修或修讀英文領域必修學分,英文領域課程由本系規劃授課**
專業選修認定: 含括專業選修、第二外語選修及校外實習選修。若修習外系專業課程至多承認 8 學分,第二外語部分則須符合下列備註條件。
一般外語選修課程(FG,FE) 或多修的通識課程(GE,CC)不得列入專業選修認定。
備註:
- 各門選修課程選修人數需 至少 10 人 方得開課。
- 各類選修課程將視每學期排課及教師授課情況有所調整。
- 第二外語選修課程:只能選擇一種第二外語選讀,且必需依序修滿四學期至少 8 學分才能取得學分認可。第二外語學分認可上限為 10 學分。
- 修讀第二種以上之第二外語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內。
- 實務專題鐘點計算為每位學生以 0.25 鐘點計算, 每位教師最多指導 1 組同學為原則(4-6 位)。
- 英語能力評量課程通過標準請參閱『應用外語系學生英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